|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5日 22:24 |
作者: |
|
| |
根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钢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称:方大炭素)签订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其中:公司与南钢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期限均为一年)、《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均无偿使用,期限均为三年);公司与方大炭素签订《电极交易合同》(期限一年)。协议各方对涉及服务项目、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等作出相关约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