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4日 20: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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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3日召开五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 二、同意公司拟于2010年向各大银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合计贰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三、通过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六、同意罗来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安刚为公司副总经理。 七、同意公司为控股99.85%的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因贷款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叁仟万元,担保类型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2010年2月23日至2013年2月22日止。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1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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