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4日 20: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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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根据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用于建设数码类特种光学材料及元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投资1288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297.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759.32万元(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17462930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决定增加投资总额至22121万元,新增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通过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制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和《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2010年度借款计划的议案:公司(本部)全年需融资7000万元,其中新增借款4000万元用于购买铂金(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3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偿还到期的借款。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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