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3日 20: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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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议案。 四、通过《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下称:电气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下称:天津分行)申请的贰仟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电气公司与天津分行签订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 本次贷款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公司决定为外地来津公司骨干购买宿舍住房,房屋产权归属公司所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22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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