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3日 19: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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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下称:十四所)于2010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十四所报送的《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公司豁免要约收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出了补正要求,要求补充提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资料,而本次重组的申请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尚未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材料。因此,十四所已于2010月2月23日向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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