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1日 0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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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公开谴责决定书,因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2月11日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证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给予董事长雷刚、副董事长苏文、董事兼总经理陈锡贵、董事兼财务总监许静、董事王进、王仕冰、独立董事朱凯、阮雪松、安素清公开谴责;给予监事会主席徐红林、监事吴晓青和蒋晓波公开谴责。对于上述惩戒,上证所将抄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公司诚信记录。 经公司自查,上述决定书所述的公司违规事项也是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要求公司进行整改的有关事项,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地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在相关事项整改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有关董、监事诚恳接受上证所的公开谴责,并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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