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8日 21: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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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7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控股76.9%的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200万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年。 六、通过公司为长安铁塔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办理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1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00万元。 七、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10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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