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8日 20: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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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6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80400.2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0元(含税)。 四、通过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铁精矿供应协议》及《2010年度铁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国铁矿)三个采矿区(2009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为5421.55万元,比2009年的评估估算净利润10600.18万元低5178.63万元)未完成盈利预测情况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和凌钢集团与公司于2008年5月8日、8月20日分别签订的关于保国铁矿股权收购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凌钢集团应在收到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及要求凌钢集团作出补偿的书面通知后二十日内向公司支付5178.63万元补偿款。 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八、通过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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