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09日 22: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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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钢集团)签订的关于公司收购凌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简称:保国铁矿)100%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有关约定,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偿还凌钢集团股权收购款3亿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31%支付利息13129224.15元(自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9月30日所欠股权收购款利息总额为34529224.15元,其中2140万元已于2009年7月6日预付)。 公司累计已偿还股权收购款5亿元,剩余30748万元股权收购款及其孽生的利息将在2010年12月之前陆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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