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公布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1日 21: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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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于2010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由第三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上海盛睿投资有限公司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公司将通过网下申报方式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3日,申报时间为2010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公司股票自该日起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为2010年2月5日。 公司异议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11.83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2010年2月1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6.20元/股,比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溢价36.94%,若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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