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9日 21: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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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大锻造)与中国农业银行安顺市黔中支行(下称:黔中支行)以及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海证券)、公司和安大锻造之全资子公司贵阳安大宇航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贵阳宇航)与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小河支行(下称:小河支行)以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大锻造已在黔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将增加8973.163004万元),仅用于安大锻造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贵阳宇航已在小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壹亿壹仟伍佰伍拾万元),仅用于贵阳宇航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东海证券作为安大锻造和贵阳宇航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该两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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