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3日 22: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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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及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聘任詹鹏飞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宁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通过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与上海庄恒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成立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60%的股权。 四、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松江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松江创展)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的贷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四年)提供担保。 五、同意松江集团为松江创展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项目融资人民币3.5亿元(期限2年)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松江集团共同提供担保。 六、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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