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3日 06: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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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4.19%,下称:华辉公司)增资扩股事宜:华辉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182443.00元增加至117182443.00元,股份数由47182443.00股增加至117182443.00股,新增的70000000股股份由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融德公司)全数认购,其中公司、中国华融分别认购20000000股、10000000股。根据华辉公司经评估、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8元、1.01元为参考,确定本次增持扩股的入股价为人民币1元/股,公司本次需缴付的总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自有资金)。相关增资扩股协议书已于2009年12月30日签署。此外,根据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与全资子公司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其将所持有的华辉公司8788503股股权,按成本价9042927.26元转让给公司。 上述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辉公司63793761股股份,占华辉公司总股本的54.44%;中国华融、融德公司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华辉公司8.53%、34.14%及2.8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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