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1日 19:45 |
作者: |
|
|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天地源)以西安明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明正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其已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曲江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曲江管委会同意协助明正公司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寻找并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下称:目标土地)]为合作平台,与陕西赫文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赫文章公司)合作进行土地预储备的合作事宜,合作方式为:西安天地源以现金方式收购明正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明正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即人民币100万元;西安天地源与赫文章公司合作,以明正公司为合作平台,在曲江管委会就目标土地挂牌出让时联合竞拍;在西安天地源与赫文章公司联合取得目标土地过程中,西安天地源负责支付明正公司应付曲江管委会的7亿元诚意金,其余资金由赫文章公司全部承担并支付;赫文章公司负责协调、督促曲江管委会对目标土地进行拆迁安置,以及目标土地上面的所有拆迁事宜,确保目标土地达到有关标准,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及一切责任和纠纷由赫文章公司承担和解决;待目标土地具备挂牌条件、实施挂牌公告后,明正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土地交易政策参与目标土地公开出让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