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19: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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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天地源)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申请9000万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为12年。该笔贷款以其所拥有的位于雁塔区丈八东路、东仪路十字东南角的“世家星城”项目四期1号综合楼的有关房屋所有权(面积为39784.93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 二、同意西安天地源受让有关债权:根据西安天地源控股51%的陕西深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宝公司)于2006年和中国银行宝鸡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重组协议,截止2009年9月底,深宝公司尚余3007万元本金未还。目前,中国银行已将此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资产),华融资产欲将此债权转让,西安天地源作为深宝公司第一大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经协商,西安天地源拟以1800万元受让上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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