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8日 22: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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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通过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营业执照期限已届满,至今暂停经营已3年有余;净资产评估值为17475.69万元;下称:物华科技)分立、购置资产、股权交易等操作程序,最终解决公司和物华科技其他股东方之间的资产分割问题。 二、通过继续委托金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鹰商贸)管理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商城)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委托金鹰商贸管理东方商城的协议已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同意在新的《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生效前(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协议前),公司继续委托金鹰商贸管理东方商城。金鹰商贸已对相关事项作出有关书面承诺。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通过委托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主楼租赁代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2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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