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公布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8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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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的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541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2%,下称:东宝集团)将其于2009年2月13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下称:工商银行)的公司149229472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于2009年12月29日解除质押。 公司于2010年1月7日接东宝集团通知,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工商银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840000股、14238947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9.72%)分别质押给上述两银行,质押期限分别为贰年、壹年,且均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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