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8日 19: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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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的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宝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下称:工行)的公司股份159459472股(经公司实施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中的10230000股,于2009年9月1日解除质押。其余149229472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仍质押在工行。 2009年9月8日,公司接东宝集团通知,东宝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下称:招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公司1023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质押给了招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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