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6日 22: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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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受让杭州东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下称:东田公司)、杭州翰思国际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东田公司持股90%,下称:翰思公司)、杭州东田巨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下称:巨城公司)股权,具体如下: 公司受让杭州巨岛生态农业观光有限公司(下称:巨岛公司)所持东田公司100%股权、自然人钱益升所持翰思公司10%股权以及东田公司、翰思公司分别所持巨城公司90%、10%股权,各转让方均同意以1:1的价格,上述标的股权转让款分别计人民币9000万元、100万元以及900万元、100万元,共计人民币101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即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持有东田公司、翰思公司、巨城公司各100%股权。在巨城公司取得临平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公司将东田公司、翰思公司的股权以受让价格回转给原股东,但回购的同时再将股权质押给公司。 同时,公司将在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直接或间接向巨城公司追加债权投资人民币59000万元,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钱益升及巨岛公司以及东田公司、翰思公司同意对巨城公司归还上述债权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此外,相关各方就公司所持巨城公司股权回购事宜作出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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