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5日 20:29 |
作者: |
|
|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5日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变更情况的函》及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2008)榕民破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获悉:根据《闽发证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闽发证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管理人将闽发证券及其通过其他主体名义合计重仓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以实物分配的方式清偿债务。本次分配的公司实际流通股A股数额合计83407192股,将按照相关债权人的债权额比例进行分配,共涉及债权人150户,其中,债权额度最高者可分得公司股票14008381股。 根据有关规定,该分配方案已经福州中院裁定认可,并发生法律效力。前述股票的过户手续将由管理人申请福州中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