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3日 20: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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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以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能源)股份参与重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环股份)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资产置换:公司、湖北省国资委(下称:省国资委)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以所持湖北能源合计100%的股份(下称:置入资产)与三环股份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下合称:置出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认购三环股份定向增发的股份。 2、置出资产处置和权益调整:公司与国电集团将按各自持有湖北能源的股份比例换得的置出资产份额让渡给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将其享有的资产置换差额中评估价值为98104119元的湖北能源权益让渡给公司。公司、省国资委和国电集团以经上述资产置换和权益调整后各自享有的湖北能源权益认购三环股份定向发行的股份。置出资产中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由三环股份控股股东三环集团公司(下称:三环集团)或其指定的单位接收和承接,三环股份现有人员全部由三环集团或其指定的单位安排。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置入、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分别确定为11246643981.38元、962126635.76元。三环股份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5.77元/股。本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确定的为准。 本次重组完成后,三环股份总股本将变为2067799713股(如不考虑三环股份可能发生的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持有三环股份760090017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6.76%。 二、通过关于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公司原聘请的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后更名]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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