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3日 20: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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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1.80元/股略高于投资价值研究报告预计价值区间的上限。 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发行价格偏高导致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本次发行不设回拨机制,在出现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中止发行,并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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