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21: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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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福州粉磨站所属固定资产(评估值为2514.88万元)以注入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下称:炼石水泥)增资,截止2009年10月31日,该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为2480.13万元,其中2400万元用于本次增加注册资本金,余额部分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炼石水泥注册资金将增加到4700万元。公司同意对福州粉磨站有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理后,注销该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96.36%的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金银湖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下称:农行永安支行)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原贷款将于2010年1月11日至20日陆续到期),担保期限一年。 另,公司原为金银湖公司向农行永安支行贷款1.1亿元提供担保,其中长期借款担保7000万元部分业已由公司担保置换为由金银湖公司以其资产抵押方式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5400万元(不含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4020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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