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6日 15: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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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0年度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含)的金额内,为下属企业(包括控股企业、共同控制企业和参股企业及其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本议案的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批准新的相关内容的议案取代本议案时止。 二、同意公司与其持股40%的上海菲特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其董事长系公司董事,下称:轴瓦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公司将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为轴瓦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锻造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锻造)与其持股40%的上海爱知锻造有限公司(其董事长系公司董事,下称:爱知锻造)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上海锻造将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爱知锻造提供总额不超过778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上述贷款的使用期均为1年以内(含1年),利率均按提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利率区间计算。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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