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5日 21: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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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划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帐准备的议案:根据法院于2008年6月18日就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州造纸)经营性资金欠款一案做出的终审判决,青州造纸应向公司返还资金173499945.72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此前已通过法院冻结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568万股。青州造纸欠款纠纷共涉及三个案件,除公司外其他两家债权人也分别胜诉,并先后冻结(轮候冻结)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资产。目前这三个案件均在法院强制执行中,根据有关机构对青州造纸全部资产评估结果判断,其债务清偿率约为55%左右。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应收青州造纸款项存在重大损失迹象,拟在2009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相关坏帐准备人民币6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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