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2日 07: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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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控股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口海越)有关通知要求,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华睿海越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睿海越)的议案:公司、海口海越、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睿投资)等11家企业或自然人共同以现金出资发起设立华睿海越,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其余出资根据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在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分期到位。其中,公司与海口海越均作为发起人之一,分别出资4000万元、1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0%、5%,其中首期出资分别为1200万元、300万元。在新公司成立之后,将委托给华睿投资进行管理,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定于2009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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