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4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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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调整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金额:因公司现有流动资金相对宽裕,同意取消上述方案中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由人民币45000万元调整为4亿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7亿元(含发行费用)。 二、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公司原2009年度审计机构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后更名)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其中,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段传武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该职务,聘任金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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