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30日 22: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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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2009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银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金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蕾公司;已于2009年1月分立成两家公司,即分立后的金蕾公司及新设立的长沙屋岸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屋岸公司)]分立后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华银园公司拟将分立后的金蕾公司全部股权在相关国有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出售,转让价格不低于分立后的金蕾公司经评估的所有者权益3515万元。转让后,屋岸公司将成为华银园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也将由金蕾公司变为屋岸公司。 二、同意公司拟调增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1×600MW)概算:将有关关停机组资产处置损失和容量补偿费[其中包括公司支付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与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容量补偿费4000万元]缺口15919万元列入该基建项目计划总资金,调整后该工程投资概算变更为255338万元。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同意华银园公司拟将屋岸公司办公楼[房屋产权面积4682.56平方米(含地下车库面积418.5平方米),另有地下室面积362.5平方米;评估价为1770.6万元]整体出售给李毅等六位自然人,依据目前标的物所处地理位置的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成交价为2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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