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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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相关媒体刊登了署名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的召开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附件,定于2009年12月2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董事会成员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1月17日出具了由董事任昌建、白荣涛、车学东、余蒂妮,独立董事万寿义、李龙签署的关于勋达投资自行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明。根据董事会作出的相关申明,认为勋达投资并不具备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鉴于余蒂妮不仅拥有勋达投资对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而且控制了公司董事会,事实上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拟督促余蒂妮尽快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稽查阶段,大规模更换董事不利于公司稳定,且董事、独立董事并无过错不应随意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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