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06: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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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9年11月20日、23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书面询证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其因与郑州市商业银行债务纠纷,所持有的公司5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近期可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同时承诺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无筹划资产注入、定向增发、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意向。除此之外,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董事会核实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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