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3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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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同意公司申请注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第一期发行10亿元。 二、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95%的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融资提供帐面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根据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期限为三年。据此,同意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77.96%的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51%的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向财务公司各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15631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352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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