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3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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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召开四届五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产业发展)使用公司在招商银行江湾支行期限为一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产业发展在该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90027.50万元(其中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1:6.85折算),无逾期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下称:闸北支行)申请一年期、2000万美金的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担保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香港)实际需要,申请由闸北支行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复星香港向相关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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