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9日 20:59 |
作者: |
|
|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刘发祥、杨光玉、马陵娜、王南、魏秀云等5人所持四川奥深达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98万元,下称:奥深达)共计3098万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65.94%),以经评估的奥深达每股净资产1.58元为基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50元,最终交易价格为4647万元。奥深达另外两家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同意核销对四川福斯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破产)的5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前期已全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