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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布与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7日 20:19 作者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意向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000万元)45%的股权和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7500万元)38%的股权。双方将共同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上述两家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必要的审计和评估,并以其出具的报告作为双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
    本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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