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9日 19: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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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披露《关于公司主要工业蒸汽用户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尔化工)清产核资的公告》,后经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就华尔化工所欠款项(至目前,其对公司所欠蒸汽款及滞纳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0471728.59元)予以追索,但无结果。故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定:华尔化工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给付拖欠蒸汽热费人民币9169524.23元及滞纳金1302204.36元,合计人民币10471728.59元,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华尔化工承担。同时,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要求,要求查封:华尔化工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下称:化工路103号),土地证号为哈国用(2004)第61544号(使用权面积为500396.90平方米)的土地;位于化工路103号的房屋(建筑面积34262.40平方米)。 法院于2009年11月3日就本次诉讼下达有关民事裁定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并裁定查封上述土地及房屋。根据上述裁定,公司已就相关土地及房屋予以轮候查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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