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6日 22: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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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银座合智)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原告与被告银座合智于2005年8月24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约定,由原告将自身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九王庄南侧,沿滨河与顺平公路相接的721.4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被告,由于种种原因被告尚有土地转让余款约581.5万元未支付。为此,原告诉请:解除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221914800元及损失5708514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于2009年11月4日受理了本案。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并审结,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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