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08: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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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统众国资)及实际控制人-农一师国资委相关承诺,和证券时报于2009年10月26日刊登的名为“新农开发矿产置入显露冰山一角”文章中所提及的镍矿注入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近日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对公司资产重组的框架方案,也没有对此事进行深入的探讨。 公司控股股东目前还没有上述文章中所提及的镍矿、钨矿、煤矿、钒矿等能注入公司的矿产资源;就文章中关于农一师与农十三师矿产资源配置事项,农一师没有与兵团国资委进行过探讨;针对文章中所提及的哈密铜镍矿为公司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中审议的“关于收购新疆金墩矿业公司60%股权的议案”中所涉及的矿产资源,与农十三师无任何关系。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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