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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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按45%的持股比例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贷款9000万元中的405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5121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三、同意公司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称:青松建化)等三家公司共同以人民币现金出资设立阿拉尔青松海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其中公司与青松建化分别出资184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816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11.5%、51%,其中首期出资分别为368万元、1632万元;新公司建设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及配套项目,总投资为160545万元人民币,一期工程为年产10万吨烧碱及配套项目,投资额约42000万元。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缺口,由新公司采用贷款等形式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解决。本次投资期限为3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改聘刘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五、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受让新疆晨昊矿业有限公司独家设立的新疆金墩矿业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的60%。 六、通过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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