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08: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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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后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南京国贸连锁旗舰店购置项目、深圳南山连锁旗舰店购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宏图三胞)与南京团结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团结企业)、南京兴宁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兴宁实业)分别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正式协议)的议案:宏图三胞拟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向团结企业、兴宁实业购买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一层、二层物业(建筑面积分别为1096.92平方米、3503.87平方米),以上述两处标的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24704.63万元作为转让总价款。 四、通过关于宏图三胞与罗腾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议案:宏图三胞拟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罗腾购买深圳市南光路南光市场1-2层(建筑面积为2458.28平方米),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10256.81万元作为转让价款。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物业的评估结果,对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13日13:30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22”,投票简称为“宏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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