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1日 19: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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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宏图三胞)继续为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的5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续贷)提供担保,期限1年。南京金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下称:福建宏三)在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支行申请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的敞口部分1000万元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1000万元,期限1年。福建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099.8万元,宏图三胞对外担保余额为19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74099.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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