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19: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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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在郑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要负责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河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地质勘测等事项。 三、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其中3亿元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可以滚存使用;2亿元为保函额度,单笔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免保证金。 四、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海淀支行办理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授信期限为2年,可以滚存使用。 五、同意公司对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通用首创)增加注册资本3300万美元,并在获颁批准证书后二十工作日内出缴上述第一期增资额(具体金额由通用首创双方股东另行约定),增资的剩余部分于通用首创获颁新营业执照之日起两年内分期出缴。 六、同意公司与南阳市建设委员会签署《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原双方于2009年7月20日签署的《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自动解除,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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