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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公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8日 08:08 作者
      鉴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中航集团公司)等相关关联方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将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与中航集团公司等相关关联方签署了一系列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均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中航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下合称:中航集团)分别签署如下协议:
    《房产租赁协议》:中航集团将其拥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公司,2009年前6个月(下称:前6个月)公司实际支付租金总额人民币3510万元,现建议于截至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下合称:以后三个年度)租金的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4000万元、14700万元及15435万元;公司将拥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中航集团,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该协议时的审批权限(下称:董事会审批权限)。
    《相互提供服务协议》:公司接受中航集团提供的相关服务,前6个月公司实际支付交易总金额为19238.6万元,以后三个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8400万元、86200万元及86200万元;公司向中航集团提供相关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空运销售代理协议》:公司继续与中航集团的空运代理公司进行空运销售代理合作,其中,中航集团代理销售公司的机票及货位,前6个月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71万元,以后三个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7000万元、32400万元及38880万元;前6个月,公司向中航集团实际支付的相关交易金额为117.7万元,于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向中航集团支付的佣金及奖金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政府包机服务协议》:中航集团使用公司提供的包机服务,前6个月实际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4100.4万元,以后三个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5000万元、82500万元及90000万元。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公司接受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航财务)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前6个月,公司在中航财务存款的实际每日余额(含累计利息;下称:每日存款余额)、中航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及提供其他信贷业务的实际每日余额(含累计利息;下称:每日贷款及信贷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26900万元、90600万元。以后三个年度,每日存款余额上限均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每日贷款及信贷余额上限均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就其他金融财务服务向中航财务支付的手续费,于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旅游合作协议》: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旅业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旅业)互相提供服务,以后三个年度中航旅业应付公司的年度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6900万元;前6个月,公司向中航旅业实际支付有关交易金额为190.86万元,于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广告业务合作协议》:公司与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下称:中航传媒)进行广告业务合作,其中,中航传媒就公司授予的媒体独家经营权,应于2010-2012年各年分别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381万元、2500万元、2625万元的媒体使用费,并就其他有关交易作出相关约定;公司向中航传媒支付广告推广代理等相关费用,前6个月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49万元,以后三个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6000万元,于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框架协议》: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建设)受公司委托担任项目的管理者,服务费系经公平协商确定,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向中航建设支付的交易金额合计预期将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
    二、公司与汉莎航空集团(系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股东,下称:汉莎航空)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不同期间(有些为三年以上)的日常业务与汉莎航空订立多项交易,前6个月,公司向汉莎航空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汉莎航空向公司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5431万元、27623万元。以后三个年度,公司向汉莎航空支付的各项费用的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8000万元、85800万元及94380万元;汉莎航空向公司支付的各项费用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7000万元、84700万元及93170万元。
    三、公司与中国飞机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的子公司,下称:中飞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中飞公司于2004年4月17日签署的《标准地面服务协议》(该协议为一年一签,最近一次续期为2009年1月),中飞公司为公司提供有关航道保养及其他地面服务。现根据公司与中航有限于2008年8月26日签署的框架协议,中飞公司属于该协议所定义的中航有限集团成员,并且公司与中飞公司上述交易内容也可包括在该框架协议的范围之内,公司从2010年起将标准地面营运协议纳入中航有限框架协议的范围之内;在标准地面服务协议下所发生的交易金额也同时纳入中航有限框架协议项下已经设定的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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