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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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集团)于2009年10月26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中冶集团整合重组省国资委控股81.39%的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下称:泰格集团)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中冶集团将以中冶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及15亿元左右的现金,省国资委将以泰格集团净资产进行重组。省国资委同意中冶集团绝对控股重组后的新公司-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重组后的一年内,中冶集团继续对新项目予以5-1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金,力争在3-5年内实现新公司整体上市;在双方进行相互尽职调查工作后,视具体情况,也可采用其他的重组方式进行重组;双方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辅业剥离的基础上,协商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的草案,各自上报相关有权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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