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7日 21: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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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拟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欧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欧华公司)提供一年期信用担保的议案:为更好的发展公司在德国的番茄销售业务,公司计划拟以国际保理业务操作模式解决欧华公司短期资金需求,即:公司委托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下称:新疆分行)和法兰克福中行分别作为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叙做国际保理,融资额度100万欧元,期限为一年,融资成本约为4.20%;公司与欧华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金额为100万欧元的番茄酱购销合同;由公司向新疆分行出具担保函,同意新疆分行使用公司授信额度为欧华公司核定100万欧元的买方保理额度。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截止2009年10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6833.57万元(已逾期),系2004年度以前发生,属于公司原大股东德隆时期所遗留事项。公司已于2004年度对上述担保进行了计提。 三、聘任林丰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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