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7日 08: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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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控股76.9%的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铁塔)拟与银行签订有关《保证合同》,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下称:安丘支行)、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200万元整及安丘市供电公司在安丘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 三、通过关于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关于公司2009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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