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2日 22:57 |
作者: |
|
|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系其主要股东,下称:电子玻璃)等增资对象审计和评估情况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向电子玻璃增资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与相关各方就公司向电子玻璃增资事项签署了《关于公司向电子玻璃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关于公司向电子玻璃追加注册资本金的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以电子玻璃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人民币43131.02万元为基础,确定公司350000万元出资额按1.1059:1的比例折算出资。 三、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根据前述通过的议案,公司相应对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披露了有关增资对象审计和评估情况、公司以4.75亿元向电子玻璃增资的增资价格、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电子玻璃公司增资事项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等相关内容。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