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北海国发”公布资产出售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6日 22:21 作者
      根据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将持有的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7800万元,2009年1月增资后总股本为1亿元,下称:广西田园)股份700万股、392万股、300万股分别转让给谢建龙、广西泰和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合称:股权受让三方),合计转让广西田园股份1392万股(占其2008年底总股本的12.93%),以广西田园2008年底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2.71元为基础进行适当溢价,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3.3元,交易总金额为4593.6万元。
    公司曾以上述标的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中行),为公司及其控股78.4%的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国发)向中行借款2500万元及26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借款逾期未还,中行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海中院)提起诉讼(即中行诉被告公司及湖南国发金融借款纠纷两案),并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了上述标的股权。现相关各方已于2009年9月14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已收到北海中院于同日出具的有关《民事调解书》,就中行诉公司及湖南国发金融借款纠纷两案达成调解,具体如下:
  中行、公司、湖南国发、广西田园四方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广西田园1392万股股份作价4593.6万元转让给股权受让三方。公司同意将该等股权的转让价款用于偿还公司、湖南国发对中行的借款,并对借款偿还事宜作出相关约定。本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中行在股权受让三方确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查封申请,并按股权受让三方的要求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2008)北民二初字第35、36号案件的受理费、法院专递费、诉讼保全费分别共计94730元、97416.5元,二案件受理费合计192146.5元。由股权受让三方分别负担96073.25元、53801.02元、42272.23元。
    截止2009年10月16日,股权受让三方已将股权转让款汇入北海中院指定账户。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北海国发”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14 21:16)
·“北海国发”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09-25 20:06)
·“北海国发”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09-25 20:06)
·追踪大小非 (09-23 07:39)
·“北海国发”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09-22 20:04)
·“北海国发”5348万股改限售流通股23日上市 (09-15 19:32)
·北海国发突换实际控制人疑为广西汉高盛借壳铺路 (08-28 07:52)
·屡败屡重组 北海国发实际控制人易主 (08-27 09:22)
·北海国发大股东股权拟整体转让 (08-25 10:01)
·“北海国发”2009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08-20 22:29)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