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9日 08: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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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将所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下称:珠海MTU公司)5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下称:南航集团)的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等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完成后,珠海MTU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与南航集团,MTU AERO ENGINES GMBH(其与公司各持有珠海MTU公司50%的股权)、珠海MTU公司签订关于持续关联交易的协议,由珠海MTU公司在净最优惠条款的国际竞争性的前提下继续向公司提供发动机修理、翻修和维护等服务,公司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向珠海MTU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协议有效期从其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4月5日止。根据在过去三个年度(2006-2008年)本集团与珠海MTU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并考虑相关因素,公司董事会建议将本集团与珠海MTU公司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各会计年度的交易上限定为:2010年至2012年、2013年至2015年、2016年至2019年、2020年至2030年、2031年(1至4月)分别为人民币12亿元、16亿元、26亿元、30亿元、10亿元。以上上限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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