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公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的首次提示性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8日 21: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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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10,简称:包钢转债,下称:可转债)将于2009年11月9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兑付的2008-2009年度可转债利息为每张2.6元(含税)。“包钢转债”到期时,公司除按2.6%的年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包钢转债到期本息合计106.4元(含税)。 在“包钢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包钢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简称仍为“包钢转股”,申报代码为“190010”。 当期“包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9元,提醒并建议“包钢转债”持有人在2009年11月9日前(含9日)将所持有的“包钢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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