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4日 22: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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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于2009年9月24日刊登了题为《中投携手包钢 谋建稀土龙头企业》的报道,称:“受包头市政府和包钢集团的邀请,中投公司和旗下建银投资的有关人士日前到包钢集团考察”;“中投公司参与的稀土收储计划绝对是大手笔,双方的谈判框架是与包钢集团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高达数十亿的新公司,这家公司专门从事稀土的开采、收储业务,兼有整合内蒙古自治区内稀土矿产资源的目的,而中投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超过80%。”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该事项澄清声明如下: 经向公司内部负责接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解,2009年九月中旬,中投公司及旗下的建银投资的有关人士到公司考察,并非报道中提及的与包钢(集团)公司进行接触。在考察期间,双方就稀土产业发展前景及可能的合作进行了一些探讨,但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合作模式,也未达成任何合作方案的框架或签署任何合作意向及协议。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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